登录相关平台:
首先,打开浏览器,输入网址登录 “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”,在登录页面选择所属地区为苏州。
进入增员申报模块:
登录成功后,在页面左侧菜单栏依次点击【单位办事】-【社会保险】-【社会保险登记】-【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】模块,然后点击申报按钮进入增员申报页面。
填写员工信息:
在增员申报页面,输入员工证件号码,点击查询即可出现该员工基本信息。仔细核对无误后,填写【用工备案信息】和【人员社保信息】。
【用工备案信息】包含姓名、民族、参加工作日期等内容;【人员社保信息】包括本次参保时间、手机号码、申报工资等重要信息。填写时需确保信息准确完整。
提交增员申请:
当所有必填信息填写完毕后,点击【确认提交】按钮,将增员申请提交至社保系统进行审核。
工资申报:
在 “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” 登记完 “新员工参保信息” 后,需使用 “法人” 或 “财务负责人” 身份登录 “江苏省电子税务局” 进行【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】操作。
进入江苏电子税局后,依次找到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-【社保费申报】-【单位社保费集成应用】-【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】模块,进行新员工缴费工资申报。
在该模块中填写月缴费工资,确认信息无误后,全部勾选,最后点击【提交】按钮。
下载模板:
在网上经办的 “批量增员申报” 模块,点击 “模板下载” 按钮,按模版填写数据。注意仔细阅读第一行的填写说明,确保填写格式正确。
填写信息上传文件:
确认参保险种,输入本次参保时间等相关信息;填写完成后,点击 “选取文件”,选择报盘文件;再点击 “文件上传”,上传报盘文件。
查询结果:
等待数据上传完成,当是否完成显示为 “是” 且完成时间显示后,批量操作完成。
点击 “查看” 可查看参保失败数据及失败原因,点击 “导出结果” 可导出相关数据,请及时导出,因为数据记录仅保存 24h。成功数据可在【已审核数据查询 —— 参保人员增员申报】中查询。
同样登录 “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”,并选择所属地区苏州。
进入减员申报模块:
在页面左侧菜单栏依次点击【单位办事】-【社会保险】-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】-【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】模块,然后点击申报按钮进入减员申报页面。
填写减员信息:
在【减员申报】界面,输入员工证件号码,点击查询即可出现该员工基本信息,然后填写【变更原因】(如离职、退休等)。
提交减员申请:
当【变更原因】填写完毕后,点击【确认提交】按钮,将减员申请提交至社保系统进行审核。
办理时间:
增员: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参保手续。
减员:
若希望员工当月停保,需在上月 11 日至本月 6 日前办理,不列入当月社会保险缴费对象。
每月 1 - 6 日停保,默认停保时间为上月;在每月 7 日至当月月底前停保,默认停保时间为当月。
信息填写准确性:
无论是增员还是减员,填写员工的个人信息、参保时间、减员原因等都要准确无误。
例如增员时参保年月填写错误,在同一个业务期内(上月 7 日至当月 6 日)并且未在税务系统进行缴费申报的前提下,可通过操作 “职工参保回退模块” 来取消误输入的增员业务。
避免误操作及后续处理:
误操作增员后不可直接操作减员业务,否则可能会造成缴费不准确。
若误操作了减员,可以及时通过 “单位网厅→网上经办→参保人员增员申报” 模块重新为该人员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,注意操作职工参保时,“本次参保时间” 需选择为停保月的次月。
员工参保状态确认:
办理增员时,若员工处于灵活就业正常参保状态,需要员工本人先暂停灵活就业参保关系,用人单位才可以办理参保新增。
缴费工资基数确定:
缴费工资基数要依据员工的实际工资状况,在当地社保规定的基数范围内合理确定。
业务办理顺序:
完成社保系统的增减员操作后,需按照规定及时到税务系统进行相关的申报缴费操作,确保社保费的准确缴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