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训场所必须设置在合法建筑内,不能选用工业厂房、居民住宅、临时建筑、危房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仓库、车库、医疗卫生用房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,同时要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。
如果是针对 14 周岁以下中小学生的培训场所,所在楼层不得超过 3 层。
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小于 500 平方米(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但不得低于 300 平方米)。
校舍要求相对独立,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大于 1500 平方米。
单独的培训场所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100 平方米。
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培训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3 平方米,其中,舞蹈类、戏剧类培训项目同一时段内生均培训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5 平方米。
教室和办公室应当设在同一处,以方便教学管理和日常运营。
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、安全防范、消防、传染病防治、环保等方面规定。例如,需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,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、消防栓等,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间。
根据培训项目的不同,还需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,如音乐培训可能需要乐器、音响设备;美术培训需要画架、画板、颜料等。场地要具备良好的采光和照明条件,以满足教学需求。
以自有场所开展培训服务的,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。
以租用场所开展培训服务的,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,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 3 年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