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仓办理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禁放、禁燃区规划

2024-11-21 15:22 昆山注册公司-胡经理-185-5055-2071
48

太仓办理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禁放、禁燃区规划

一、禁放、禁燃区域


全市范围内,东至岳鹿公路及其向南延伸段,南至前进新路、健雄路及其向东延伸段、太仓与上海交界,西至吴塘河,北至 339 省道的区域为禁燃区,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二、禁放、禁燃特殊地点


禁放区外的以下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
(一)公共机构及场所


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驻地;车站、码头等交通枢纽;文物保护单位、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儿童福利院、幼托机构、学校等。

(二)危险区域


加油(气)站等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,输气(油)管线、输(变)电及架空电力、通信线路等安全保护设施及军事设施的保护区内。

(三)其他


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市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。


电话咨询
18550552071
微信客服
微信客服
扫码咨询